環境影響評價: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、預測和評估,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,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。
流程:
咨詢 → 報價 → 簽訂合同 → 收集資料 → 立項 → 報告編制(檢測)→ 專家函審/會審 → 申請總量 → 審批報件 → 公示 → 批復 → 報告裝訂備注:5年內未建設的項目,需重新報批環評手續。